(网上电子招标)诏安县江滨新区北湖公园湖体土方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江滨新区北湖公园湖体土方工程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及招标核准以 诏发改【2013】1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诏安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诏安县南诏镇江滨新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投资规模约66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诏安县江滨新区北湖公园湖体土方工程土方开挖外运--(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5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单位。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3]30号文、闽建〔2013〕5号文要求办理入闽备案手续。
3.6.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31 日至2014年6月 4 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
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6月22日17: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②本工程接受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 6月 23 日9时00分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6 月23日9时00分。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 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网)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地 址:诏安县南诏镇梅园北路37号 邮编:363500
联系人:小郑 电话:0596—333048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威镇阁商业城C区216号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668258 传真:0596—2667678
联系人:小罗、小林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开户银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户 名: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账 号:9080610010010000018573
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