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名都”建设项目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水名都”建设项目桩基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9】E1100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矩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矩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江滨新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山水名都”建设项目桩基工程,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31196.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计容)为108466.1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8813.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654.7平方米,容积率2.499,建筑密度19.9%。具体范围以施工图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山水名都”建设项目桩基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预算审核书中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高度 100 米以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120 米以下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本工程2#、3#、5#、6#、8#、9#楼的建筑高度为79米,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的建筑物最高层数为26层,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房屋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25层”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为大型规模,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15878942(含暂列金75万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桩身完整性要求全部一类桩,出现二类及以上桩需要采取补强措施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③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最近一个年度周期违规记分值满80分且排名前50名的项目经理在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本项目。被列入黑名单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本项目④本项目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不适用。⑤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⑥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函(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的原始网页或截图)(承诺函格式自拟))⑦根据《关于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事项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9〕44号,本招标文件对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相关事项不再适用。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30日 00:00:00至2020年7月23日 23:59:59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6%≤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7月23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电汇或银行转账);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这五种形式中的其中一种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7月24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 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矩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梅园路127号,邮编:363500
电子邮箱:/
电话:13906063461,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悦华城市广场2幢710室,邮编:363500
电子邮箱:zjobzz@126.com
电话:0596-2965573,传真:0596-2965572
联系人:小吴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玉良路
联系电话:0596-33242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
联系电话:0596-6096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