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幕墙工程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诏发改[2011]71号文、诏发改[2011]131号文、诏发改[2014]9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诏安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业主筹集解决,招标人为诏安县人民法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诏安县南诏镇江滨新区西侧;
2.2. 投资规模:本次招标工程预算审核价为800.808749万元;
2.3. 建设规模:建筑幕墙总面积12130.3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诏安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含接待室、门卫)的石材幕墙及玻璃幕墙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列指的范围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5. 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幕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13-24-99)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或一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2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是投标人在职职工,具备一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临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须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相关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
3.4投标人若非福建省省内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按闽建〔2013〕5号文、闽建筑[2013]30号文及漳建工[2013]135号文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
3.5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加投标。
3.6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书),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10月23日(含2015年10月23日)17:00时前汇达指定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法人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及用途;(2)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③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6日15时0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开标地点: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 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到场参加开标,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fjbid.gov.cn) ”、“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人民法院;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 邮编:363500;
联系人:胡科长, 电话:0596-333168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东湖大厦五楼,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26609,传真:0596-2965066;
联系人:小张、小苏。
10.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号:9080 6100 1001 0000 0185 73
招标人:诏安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