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诏安县公安局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诏安县公安局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 以诏公综【2017】2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诏安县公安局 ,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诏安县公安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诏安县公安局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预算审核价为14582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装饰、水电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 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等。);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8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6.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依据诏委办【2016】18号文精神,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相应资格,且注册地在本县(诏安县)。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 其他资格要求: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了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证明资料)。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漳政办[2012]222号 。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08日8时30分至2017年09月12日17时30分通过 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7.4.1.16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K值下浮为:8% 发包价为:1344894.56元。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几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年09月19日下午16:00时前汇达指定账户(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 。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元) 。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3、方式三: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6.3.1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诏安县公安局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20日8:30时,提交地点为 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3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备注: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件规定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建设局网站、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等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诏安县公安局
地址: 诏安县 ,邮编: 363500
电话: 0596-3413420
联系人: 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509-2512室
诏安县南诏镇香港城2栋123-4室
电子邮件: hrc2161156@163.com
电话:0596—2161156(漳州),0596—3326658(诏安)
传真: 0596—2161156 联系人: 小陈,小沈
10.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诏安支行
户 名: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3500 1667 4070 5250 9272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 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