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诏安县秀篆中学运动场改造及其他附属工程


【信息时间: 2015/11/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秀篆中学运动场改造及其他附属工程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诏发改【2015】20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招标人为福建省诏安县秀篆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诏安县秀篆中学校内
    2.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投资125万元,其中建安投资121万元,预算审核价为1200473元(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运动场5500平方米及其他附属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并且持有合格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件规定),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的配备及人数要求,应当符合闽建建[2013]43号文的规定。 
3.3投标人若非福建省省内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按闽建〔2013〕5号文、闽建筑[2013]30号文及漳建工[2013]135号文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建造师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方式 
   3.8备注: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件规定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5年1124日至2015年1128,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
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法(K=10%)
                              发包价为:1082565.77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12 17下午16:00时前汇达指定账户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写明投
标人及投标项目全称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肆仟元整(¥24000元)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6.5、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申请函”后附上《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1808:3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为: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7.3.  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漳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gov.cn)、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诏安县秀篆中学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96-307211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九龙官邸D座501
联系人:小林
电话:05962893818,传真:05962893818
10.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账    号:9080 6100 1001 0000 0185 73
 
   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