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324国道改造工程 经 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诏发改【2014】5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为:亿达漳招【2014】006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诏安县南诏镇、深桥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4840.28万元,工程预算审核价为:37624016.67元。
2.3. 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改造道路总长3.3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人行道及辅助道路工程、管线工程、通信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设计标准为主线为城市主干路,辅道为支路;道路红线60米;设计时速主线60km/h,辅道20km/h;荷载标准为路面设计轴载:BZZ-100KN。(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所有工程项目必须达到图纸设计要求,尤其所取芯样的抗折强度达到≥5.0Mpa的抗折强度,砼面层厚度达到设计要求;道路土基回弹模量必须达到≥50MPa的要求。另外,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需提供公路工程及市政工程两套工程档案资料,以上具体质量要求及处罚规定详见合同条款5.4-5.6。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设计单位:中交远洲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6.2.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法人代表和安全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3]30号文、闽建〔2013〕5号及漳建工[2013]135号文要求办理入闽备案手续;
3.6.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9月 1日至2014年 9月5 日,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递交)。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 9 月 22 日 16 时 00 分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下面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9.8万元(大写:贰拾玖万捌仟元整)。
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全 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账 号:9080610010010000018573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4年 9月23 日下午15:30时 (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为:诏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诏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诏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9.1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取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
9.2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及专家评审费、监督费等开标所产生的其它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诏安县南诏镇梅园北路1号
联系人1:郭先生 电话:: 13459660680
联系人2:林先生 电话:: 1377475560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华星花园3幢101室
联系人:小王 电话:1866272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