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诏安县金星休闲公园景观工程一期


【信息时间: 2017/5/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诏安县金星休闲公园景观工程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大成【漳】招(施)字[2017]0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金星休闲公园景观工程一期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17E11123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国营诏安县金星农场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国营诏安县金星农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诏安县金星休闲公园景观工程一期
2.2. 工程建设地点:诏安
2.3.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占地200亩,分两期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整治河道2.25km、修复护岸1km硬化财富广场、文体广场合计2600㎡;修建0.6km木栈道及相应配套设施建设;建设3.3km园路及相关排水、排污设建设工程:修建仿古木质亭台4座、公共厕所1间。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诏安县金星休闲公园景观工程一期。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所含内容;
2.5.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审核价直接做最高限价即¥4510432元;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个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如果有):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及2014】6号文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 其他要求:?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ƒ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由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④根据闽建建【2016】5号、闽建办建[2016]39号文及闽建建函[2017]41号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建和市政工程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漳行政[2013]17号和漳政办【2012】222号的标准执行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510日至20175 14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编制说明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书面材料及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4.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14.00%≤K值≤15.0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5 31 1630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
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号:9080 6100 1001 0000 0185 73
开户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③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7年618:30 (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U盘或光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工程项目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为: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诏安县公共资源交易股开标大厅(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3. 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7.4.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于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网(http://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zzjs.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营诏安县金星农场 
电话:15860219814   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西路419号3楼(区交通局对面)             
联系人:小/小林            电话:0596-2632075  
10.监督部门:
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0596-3324200
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0596-3326802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诏安县公共资源交易股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G350624201705094511146897]诏安县金星休闲公园景观工程一期.ZZ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