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长发地块北侧排洪渠工程


【信息时间: 2015/1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投标)新长发地块北侧排洪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长发地块北侧排洪渠工程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诏发改 [2015]154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单位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长发地块北侧排洪渠工程
2.2.    建设地点:诏安县阳光路,规划小区路-红线及退绿化范围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1597.48万元,其中建安投资1284.77万元;主要建设排洪渠总长510.752米,包括涵洞、雨水支管预留等市政配套设施。荷载标准为路面结构:BZZ-100KN;桥涵:城-B。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孔径:双孔4*4.25m。涵顶填土高度:≥0.50m。洞口形式:八字墙。
2.4.    经财政审定的工程预算审核价10983044.79(含暂列金80万元)K值:10%;发包价为9980844.35(含暂列金8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新长发地块北侧排洪渠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6.    工期要求:90 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8.1. 造价咨询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2. 设计单位:中交远洲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8.3. 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或路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5非福建省内建筑业企业的投标人,已按闽建〔20135号、闽建筑[2013]30号及漳建工[2013]135号文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采用资格后审,人员、信誉等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210日至20151214采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工程造价资料、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 1218 16 00 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
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由投标人企业法人单位(应填写全称,项目名称)基本
帐户汇达到(时间以银行收账单为准)指定帐户,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玖万玖仟陆佰元整(¥199600);
汇入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诏安支行
账号:3500 1667 4070 5250 9272
开户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新长发地块北侧排洪渠工程投标保证金” )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
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福建省年度保证金
 6.5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
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 2015122108 30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交地点为: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
7.3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受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http://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梅园北路1邮编:363500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865071884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向荣大厦18B,邮编:363000
电话:0596-2396777   联系人: 小林 、小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