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2014年度海堤加固项目诏安县桥东镇洪洲海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漳州市2014年度海堤加固项目诏安县桥东镇洪洲海堤工程项目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4】11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诏安县桥东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福建省漳州市2014年度海堤加固项目诏安县桥东镇洪洲海堤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诏安县桥东镇;
2.3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
2.4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按照20年一遇标准建设,工程等级4级,加固海堤总长2.2km.工程总投资约1514.83万元,本标段建安投资约931万元;
2.5招标范围: 福建省漳州市2014年度海堤加固项目诏安县桥东镇洪洲海堤工程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预算审核书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
2.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的企业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 贰 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在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水利专业造价员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本企职工;
3.6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7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造价员或造价师应具有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版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施工图纸请至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幢711室)购买,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理。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取值区间为9.00%~11.99%)。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6月1日16时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万元)。请在汇款凭证备注栏上注明“福建省漳州市2014年度海堤加固项目诏安县桥东镇洪洲海堤工程项目”字样。投标人在电汇、转帐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如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2日08时30分,提交地点为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各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桥东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0694191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幢711室 邮编:363000
电话:0596- 2965573 传真:0596- 2965572
联系人:小蔡
11.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户 名: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账 号:9080610010010000018573
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