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工程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诏发改【2013】158号和诏发改【2013】24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诏安县民政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深桥镇汾水关上营村地段;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筑总面积为17745㎡,框架结构。包含1#楼(综合楼)、2#、3#楼(敬老院)、4#楼(光荣院)、5#楼(孤儿院)、6#楼(敬老院)、7#楼保留建筑改造(二层),门卫、围墙及室外工程,建安投资规模约413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诏安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所提供的完整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等材料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2.4.工期要求:495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公司 ;
2.6.2.设计单位: 建盟工程设计(福建)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满足项目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符合闽建筑{2014}2号规定;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
3.3.非福建省内建筑业企业的投标人,应按漳建工[2013]135号文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书面材料及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 (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k值取值区间10%≤k≤11.99%)。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方式一: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4年6月9日16时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下面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规定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注:如果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采用年度保证金形式,一旦放弃中标或其他违规违法行为须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应按照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规定金额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补足差额。
7.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单位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 号:9080610010010000018573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6月10日上午8时30分;提交地点为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8.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9.1. 中标人应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
9.2.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和招标人支付。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
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http://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网)网站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民政局;
地址:诏安县民政局 , 邮编:363200;
电话:0596-3323962 ;
联系人:李华林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九龙城7幢0901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061979,13959650644 传真:0596-2967466 ;
联系人:小周
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