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丹荔路(华滨路至规划横一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丹荔路(华滨路至规划横一路)道路工程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诏安县丹荔路(华滨路至规划横一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城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银行贷款及申请上级补助,招标人为诏安县城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米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道路南起华滨路,向北与规划北环城路平交,往北止于规划横一路;
2.2.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南起华滨路,向北与规划北环城路平交,往北止于规划横一路,设计总长约793.65m,实施长度738.99m,其中丹荔路(华滨路~北环城路)段长约309.223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红线宽度24m,双向四车道,实施长度278.282m,丹荔路(北环城路~规划横一路)段长约484.427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红线宽度18m,双向两车道,实施长度460.708m。路面结构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车辆荷载:BZZ-100,桥梁荷载:城-B级,抗震设计:按地震基本烈度7度设防。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本项目概算总投资¥4063.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18.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2.2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72.22万元,预备费¥190.0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诏安县丹荔路(华滨路至规划横一路)道路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为市政综合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可以承接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单项工程合同额在1000~3000万元之间,属于市政公用工程中型规模;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暂按预算总价¥20178810.38元,最终以答疑时发布的为准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被相关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欠薪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2019年10月~ 2022年10月)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④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21〕7号)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11月0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11月 30日09时30分00秒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8%~12%(含8%,不含12%)]。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11月30日09: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城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梅园北路1号,邮编:363500
电子邮箱:/
电话:13328456062,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米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2幢3单元2110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mt2020916@126.com
电话:0596-2182266,传真:0596-2182266
联系人: 小李、小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玉良路
联系电话:0596-33242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联系电话:0596-6096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