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新文体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诏发改[2013]15号、诏发改[2013]16号 、诏发改[2012]89 号文批复核准建设,招标人为诏安县文体科技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诏安县县城,康华西路南侧,新文体中心内;
2.2工程建设规模:多功能综合健身馆(篮球场、羽毛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场、体操)、文化馆、图书馆、400米标准场塑胶跑道及室外工程,投资估算约24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的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4监理服务期限:从合同订立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合格后两年)。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乙级或以上及市政公用工程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且必须在投标人本公司进行注册,且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监工程。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 8 月 19 日17: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投标人企业法人单位(应填写单位全称,项目名称)基本帐户汇达到(以款项到达为准,)指定帐户,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万零壹佰元整(¥101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 8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 8月20日 09时00分;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http://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网)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文体科技新闻出版局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县前街140号红砖楼三楼
联系人:许副 电话:0596—3322751 传真:0596—332275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幢711室
联系:小黄 电 话: 0596-2965573 传真: 0596—2965572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户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帐号:9080 6100 1001 0000 0185 73
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