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诏安县南环城路征迁安置小区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联审合【2017】(漳)DL00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南环城路征迁安置小区工程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以诏发改【2017】10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业主单位)为诏安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南诏镇南环城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28453.6平方米 , 总建筑面积83626平方米,其中总计容建筑面积6784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安装工程(不含电梯)及配套设施(小区内围墙、道路硬化、给排水、强弱电、绿化、景观、智能等)估算总投资¥26759.27万元。本工程预算审核造价为¥210813697.07元(含暂列金额)。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诏安县南环城路征迁安置小区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10813697.07元(含暂列金额);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710日历天(其中已含本小区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工期及桩基检测时间。);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设计单位:厦门市住宅设计院有限公司 ;
2.6.2.咨询单位: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6.3.监理单位: 待定 ;
3.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含二级)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效期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30 日8时00分至2017年 9 月 3 日17时30分通过 http://www.zzgcjyzx.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9 月 20 日16时00分(指款项到帐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入以下收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诏安支行
账户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3500 1667 4070 5250 9272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使用年度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 9 月 21 日上午8时30分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 9 月 21 日上午8时30分。
7.2投标人在递交备用投标文件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核对)且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核对)到场核验登记,同时提交的相应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5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诏安县公共资源交易股开标大厅(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诏安县南诏镇边城社区文体中心商住小区A幢14层 邮编:363500
联系人:小郑 电话:0596—333048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威镇阁商业城C区216号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668258 18065683186 传真:0596—2667678
联系人:小罗、小卢
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
监督单位: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6—6096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