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南城中学学生食宿楼


【信息时间: 2021/4/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诏安县南城中学学生食宿楼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南城中学学生食宿楼(项目名称)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诏发改【2014】174号、诏发改【2020】63号、诏发改【2020】6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诏安县第二实验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福建省诏安县第二实验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诏安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南城中学学生食宿楼总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配套建设总图、水、电等相关设施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诏安县南城中学学生食宿楼的土建、安装,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预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一般房屋建筑工程中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的属于小型工程,二级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5978889元(暂列金:284000元),发包价为5409399.96元(含暂列金284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24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建办室(2019)50文、闽建筑〔2019〕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一级、贰级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③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应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30日 08:00:002021年5月5日 17: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5月11日 17:00: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5月12日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诏安县第二实验中学

地址:诏安县,邮编:363500

电子邮箱:/

电话:18906965095,传真:/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413室,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dhjs0596@163.com

电话:0596-2520415,传真:0596-2520415

联系人:小胡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

联系电话:0596-33242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联系电话:0596-6096948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edc
[E3506240601800116002001]诏安县南城中学学生食宿楼.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