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江滨新区北湖公园景观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诏安县江滨新区北湖公园景观工程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诏发改[2013]130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诏安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诏安县江滨新区北湖公园景观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诏安县南诏镇中兴大道北侧,中山北路东侧。
2.3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总投资约3800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诏安县江滨新区北湖公园景观工程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养护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5监理服务期限:从合同订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养护期满(养护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且相关竣工资料归档备案止。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施工监理企业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且必须在投标人本公司进行注册,且在本项目投标期间及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3.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号1507室。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应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9月17日北京时间12:00时前(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零壹佰元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9月18日下午15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6.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梅园北路建设银行五楼
电话:0596-3340488
联系人:小郑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栋1507室
电话:0596-2031618、2031628转01 传真:0596-2031618、2031628转05
联系人:小柳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