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浦县虎炉溪河道整治工程(盖板涵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 2016/12/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浦县虎炉溪河道整治工程(盖板涵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1、工程名称:漳浦县虎炉溪河道整治工程(盖板涵段)项目
2、招标人: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李先生 0596-3112902
3、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  0596-2961882
4、交易地点: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建设地点:漳浦县绥安镇黄仓开发区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招标范围:项目起点位于金霞东路与虎炉溪交叉口上游110米,终点接新亭路规划箱涵,主要建设虎炉溪河道整治工程盖板涵段长398米,设置陡坡一处,配置设置DN10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长32米等;
8、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值=14%-15.99%)
9、开标时间:20161222 8:30 
10、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省闽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3097302.93元 
项目经理 叶剑华        等级:二级   注册证号:235111363808
工期:9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13、评标委员会名单: 江丽、戴红燕、戴建泉、张镇良、黄玉庄
14、公示时间:20161223~1225
15、监督部门:漳浦县水利局、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96-3221029     
16、开标情况说明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共7份,经过资格评审,投标文件符合要求5份,不符合要求2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符合要求5份,不符合要求0份;再经详细评审,投标文件符合要求5份,不符合要求0份。
17、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及其原因: 福建汇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单位未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文件评审标准5.1.1条款:“投标人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8章 “第二部分 资格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并按规定盖章和签署”,给予否决其投标。
福建浩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贵单位未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文件评审标准5.1.1条款:“投标人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8章 “第二部分 资格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并按规定盖章和签署”,给予否决其投标。
 
招标人: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1612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