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旧镇镇浯江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7%≤k≤11.99%),现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7%≤k<12%)。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其他增加:若评标过程中出现因商务文件报价与现场投标报价不一致,不得改变“评标参考价确定”已确定的评标基准价。对于投标人出现因商务文件报价与现场投标报价不一致的情况,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废标处理。
3.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1.1.4.3 工期:240日历天,现修改为1.1.4.3 工期:300日历天。
注: ①招标文件中与发布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
②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补充通知的为准。
③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自行负责。
招标人:漳浦县旧镇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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