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殡仪馆迁建项目配套工程-业务大楼项目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22/1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浦县殡仪馆迁建项目配套工程-业务大楼项目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条更改为: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施工员:土建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质量员:土建专业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安全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劳务员(也称“劳资专管员”)1人;

备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政务服务系统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功能的通知闽建筑函〔2022〕35号规定(一)建办人函〔2019〕384号文没有设置的试验员岗位,无需要求配备,试验员变更为0人。(二)闽建建〔2018〕37号文规定的安全员,调整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劳务员(也称“劳资专管员”)根据闽人社发〔2021〕3号文要求配备。

2、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预付款额度约定内容修改为: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的XML 和 EXCEL 文件,招标控制价的XML 和 EXCEL文件已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说明:①、本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文件和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不同之处,以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为准。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人:漳浦县殡仪馆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期:2022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