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最高限价为:24954595.16元(其中暂列金1250000元)。
2、本工程保险费(含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费):116674元,工伤保险费:38058元,安全生产费用:371300
元,施工标准化专项费用:247533元,以上费用均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在编制报价文件相关金额时应以招标人发布的以上金额
填写。
3、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第6条: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约定内容修改为:本项
目合同期内不调价。
4、投标截止时间由原来的7月28日9:30更改为08月10日9:30。
注: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
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2.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
为准。请投标单位重新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漳浦县石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海西恒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