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文体中心排洪工程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1、工程量清单,“施工房屋建筑工程”跟“其他临时工程”这两条清单是否重复?建议将“施工房屋建筑工程”跟“其他临时工程”单位改成“项”数量按1项算。
答:不存在重复,仅为该分项的子项,没有重复计费。
2、编制说明,(6)临时工程摊销费按1.5计取。(7)其他费用摊销按2%计取。这两条说明描述错误跟预算审核里面的“工程分组费率表”对不上。
答:(6)临时工程摊销费按1.5计取。(7)其他费用摊销按2%计取。编制说明中这两条内容体现在预算审核书中的临时工程部分。
3、招标文件第20页:采用现金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 12月21 日北京时间17时00分之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改为采用现金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 12月20 日北京时间17时00分之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注:①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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