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官浔中心卫生院整体迁建工程项目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fjmj-zzlwh-2017第02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其他资格要求: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 。现更改为: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
9.商务文件详细评审办法和标准
9.1.6暂列金额、甲供材料费、暂估价(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0项)不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金额填写的更改为:暂列金额、甲供材料费、专业工程暂估价(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9项)不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金额填写的
注:1. 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均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纪要为准。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的书面为准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福建龙睿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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