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湖西畲族乡五里三城旅游道路提升改造工程A线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22/8/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浦县湖西畲族乡五里三城旅游道路提升改造工程A线

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招标公告第2.3条第(3)项中“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路基工程2~5千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二级建造师可承担中、小型规模的项目;”现修改为本项目改造道路长度:844.138m,道路修建宽度:8.3-19m,总面积为8754.05㎡;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及照明工程;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城市道路高等级路面5~10 万平方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二级建造师可承担中、小型规模的项目

2、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招标公告第3.7条中“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③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现修改为“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34.2条款中“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③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现修改为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

二、投标人提问

问题一:该项目未提供预算软件版和XML,请招标人予以确认

答:本项目XML已补充上传到平台,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不得使用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计价软件,否则引起不利后果自行负责。

问题二: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6月17日发布的闽建筑函〔2022〕27号,以及根据省厅2022年6月30日发布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工程计价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实施细则于2022 年10月1日执行。请问:本项目能否提供控制价软件版?

答:本项目XML已补充上传到平台,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不得使用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计价软件,否则引起不利后果自行负责。

注:

1、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予以修改,招标文件中与本补充通知不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2、开标前,各投标人应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浦县湖西畲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龙链(福建)投资有限公司

                                                                                          2022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