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浦港城大道三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人,本项目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如下:
一、补充通知:
1、本招标文件中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由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更改为“《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
二、答疑纪要:
1、P28 本项目规模较小,不具备设置工地试验室的条件,是否取消对工地试验室和试验室主任的资格要求,另要求试验室主任持有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是否过于苛刻。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 2016)3.0.4规定3、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等宜按每年每7500万元建安费配备监理工程师1名,并可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需要在0.8-1.2系数范围内调整。本项目建安费约7223万元,工期12个月,监理汇率最高1.8%,监理费最高130万,要求专监以上人员6人,是否合理。请给予适当减少。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本项目监理费最高约130万,P67违约处罚为②“监理人发生上述4.1.1.②条款问题,即使取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仍可要求监理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总监理工程师变更为其他同等资历人员的20万元/人次;试验室主任10万元/人次;专业监理工程师更换率在20%以外的2万元/人次、监理员更换率在30%以外的5千元/人次。若更换评标时享受AA级、A级信用奖励分的总监理工程师或试验室主任的,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应支付违约金50万元、更换试验室主任应支付违约金30万元。”
此项严重脱离工程实际要求,且与省公路局《福建省普通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16版P105页中“②监理人发生上述4.1.1.②条款问题,即使取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仍可要求监理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总监理工程师变更为备选人员的10000元/人次,变更为其他同等资历人员的20000元/人次;驻地监理工程师(若有)10000元/人次;试验室主任10000元/人次;专业监理工程师更换率在20%以外的5000元/人次、监理员更换率在30%以外的500元/人次。若更换评标时享受AA级、A级信用奖励分的总监理工程师或试验室主任的,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应支付违约金10万元、更换试验室主任应支付违约金6万元。”规定差距较大,恳请招标单位和代理公司本着有利于工程项目发展的出发点着重考虑该问题。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1、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公布。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的书面为准。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0596-2061006 传真:0596-2061006
招标人:漳浦县路港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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