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鹿溪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
(第一标段)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明信德漳招[2016]12号
致各潜在的投标单位:
1、最高控制价:
① 漳浦县鹿溪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第一标段)最高控制价为:预算审核价人民币41035998.93元(含暂列金300万元);
② 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为40680834元(含暂列金300万元);具体以预算审核价为准;修改为: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41035998.93元(含暂列金300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 新增内容其他资格要求:3.9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 ② 新增4.1资格审查合格条件:4.1.1.9投标人已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K值取值区间:
① K值取值区间:8.00 % ~10.00 %(含8.00%,含10.00%)修改为:8.00 % ~9.99%(含8.00%,含9.99%);
4、开标程序
① 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人须知》P9及P18~P19:4.1本工程招标预算审核价即为最高限价A= 元(含暂列金300万元),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为40680834元,具体以预算审核价为准。修改为:4.1本工程招标预算审核价即为最高限价A= 41035998.93元(含暂列金300万元)。
② 4.2(1)公式中B为招标最低限价,A为招标最高限价=41035998.93元(含暂列金300万元),k为工程预算审核价下降幅度。
③ 4.3公式中k的数值由招标人确定在8.00%~10.00%取值区间内,开标前当众抽取确定。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K值的抽取方法: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如果整数位抽取的数值是10,那么不再抽取小数点后两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修改为:4.3公式中k的数值由招标人确定在8.00%~9.99%取值区间内,开标前当众抽取确定。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K值的抽取方法: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① K值的整数位为 3个,具体为:8,9,10
抽取球号:
对应数值:
修改为:① K值的整数位为2个,具体为:8,9;
抽取球号:
对应数值:
④ 4.3.1开标后经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最高限价且不低招标最低限价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投标文件评审前)不低于B的投标人少于7家(不含7家)的,按上述方法在上一次抽取的K值和K取值区间(8.00 %~ 10.00 %)下限之间重新抽取K值,如果整数位抽取的数值是10那么不再抽取小数点后两位。直至投标报价(投标文件评审前)不低于B的投标人不少于7家(含7家)为止。按最后一次抽取的K值计算招标最低限价。修改为:4.3.1开标后经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最高限价且不低招标最低限价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投标文件评审前)不低于B的投标人少于7家(不含7家)的,按上述方法在上一次抽取的K值和K取值区间(8.00 %~ 9.99 %)下限之间重新抽取K值,直至投标报价(投标文件评审前)不低于B的投标人不少于7家(含7家)为止。按最后一次抽取的K值计算招标最低限价。
⑤ 4.3.2投标人少于7家(含7家)的,按招标文件规定K的取值区间的下限( 10.00%)计算招标最低限价,不再抽取K值。修改为:4.3.2投标人少于7家(含7家)的,按招标文件规定K的取值区间的下限(9.99%)计算招标最低限价,不再抽取K值。
5、工程量清单:
①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保证金:
①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 8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修改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 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7、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
① 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范围为:除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明确的本工程建设所需要的用地以外,其他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修改为: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范围为:发包人提供的本项目建设用地红线图划定的本项目建设用地范围。
② 2.8(1)土方采用固定单价承包不因运距的变化而调整。修改为:2.8(1)土方挖、填采用固定单价,不因运距的增减而调整价格。
③ 3.1.1(1)按第4.3条约定,批准工程的分包。修改为:3.1.1(1)按第4.3条约定,经业主同意后,批准工程的分包。
④ 3.1.1(2)按第11.3条约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修改为:3.1.1(2)按第11.3条约定,经业主同意后,确定延长完工期限。
⑤ 3.1.1(3)按第15.6条约定,批准暂列金额的使用。修改为:3.1.1(3)按第15.6条约定,经业主同意后,批准暂列金额的使用。
⑥ 4.1.10其他义务:
承包人认真履行承包人投标时的承诺,保证按照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投标时承诺拟派出的施工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和造价师(或造价员)]到现场;若在施工中上述人员不到位履行职责,承包人应承担以下责任及缴纳相应违约金:修改为:承包人认真履行承包人投标时的承诺,保证按照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投标时承诺拟派出的施工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到现场;若在施工中上述人员不到位履行职责,承包人应承担以下责任及缴纳相应违约金: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按国家现行规定不少于22天。修改为: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按国家现行规定不少于22天,项目经理缺勤按5000元/天处罚,其他主施工管理人员缺勤按2000元/天处罚。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5000元 /天 ,若项目经理被发现3次不在施工现场的,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修改为: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缺勤处罚(5000元 /天 ),若项目经理被发现3次不在施工现场的,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人次2000元/次。修改为: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缺勤处罚(2000元 /天 )。
⑦ 11.5 承包人工期延误
11.5.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 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删除上述11.5.2全文内容。
11.5.1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
承包人按工期优质完成工程项目的,或提前完工的,则一次性奖励合同总价的2%。
11.5.2全部如时完工或提前完工奖励的总限额为 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 % 。删除上述11.5.1及11.5.2全文内容。
18.5.1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签订合同时商定) 。修改为:18.5.1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规定执行。
18.6.2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签订合同时商定) 。修改为:18.6.2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规定执行。
说明:
①本招标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纪要发布后,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予以修改,招标人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附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答疑修改后的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 标 人: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日 期: 2016 年10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