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浦县虎炉溪河道整治工程(盖板涵段)项目
施工补充通知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间接费:“土方工程按直接费的9.8%计算;石方开挖工程按直接费的11.8%计算;土石填筑工程按直接费的9.8%计算;模板工程按直接费的9.8%计算;混凝土浇筑工程按直接费的10.8%计算;钢筋制安工程按直接费的7.8%计算;钻孔灌浆工程按直接费的10.8%计算;锚固工程按直接费的10.8%计算;疏浚工程按直接费的8.8%计算;绿化工程按直接费的7.8%计算;管道铺设及其他工程按直接费的8.8%计算;机电、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85%计算。”更改为“间接费:土方工程按直接费的10.1%计算;石方开挖工程按直接费的12.1%计算;土石填筑工程按直接费的10.1%计算;模板工程按直接费的10.1%计算;混凝土浇筑工程按直接费的11.1%计算;钢筋制安工程按直接费的8.1%计算;钻孔灌浆工程按直接费的11.1%计算;锚固工程按直接费的11.1%计算;疏浚工程按直接费的9.1%计算;绿化工程按直接费的8.1%计算;管道铺设及其他工程按直接费的9.1%计算;机电、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85%计算。”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6 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16:00前;”更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6 年12月21日北京时间16:00前;”
3、“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13日08 :30 时;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13日08:30 时。”更改为“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 22 日 08 :30 时;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 12 月22日08:30 时。”
备注: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予以修改,招标文件中与本补充通知不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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