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前亭镇迎宾路道路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 (1)本工程的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办理险,安全生产费用统一按以下金额计取:工程一切险以最高限价为基数计算,费率为0.3%,即按¥102876元计入;第三方责任办理险按累计赔偿限额计算,费率为0.25%,最低投保金额为100万元,即按¥2500元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公路部分按不低于招标最高限价的1.5%计算即按¥514378元计入。 (2)、本项目不采用在线开标,招标人在漳浦县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漳浦县金浦大道景泰园C幢二楼(浦邑基督教堂旁))开标室设置开标会场,投标人到场现场解密开标,并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等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09月04日08时30分,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同时携带已经激活的CA及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3)在评标过程中,有关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4)、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1个。 (5)、路桥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桥隧、路桥、道路、道桥、交通土建等相关专业。 (6)、根据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暂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函”全省检察机关暂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本项目投标人不必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二、招标答疑: (1)、问:1.招标文件有要求开具无行贿,现在各地检察院已停止这个业务,不再开具无行 贿证明了。 2.保险费和安全生产费用,招标文件和清单说明取费标准不一致,请代理明示以 哪一个的取费标准为准。 答:按本补遗书“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第(1)条、(6)条规定执行。 (2)、根据高检院的通知,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本项目是否考虑取消“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相关规定? 答:按本补遗书“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第(6)条规定执行。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补遗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遗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答疑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④友情提醒:请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补遗时上传的最新招标文件与相关资料。 招标人:漳浦县前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市金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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