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浦县大南坂镇梧陂村海防执勤道路工程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7/11/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漳浦县大南坂镇梧陂村海防执勤道路工程

答疑纪要

答疑纪要001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本项目做以下要补充说明:

一、        招标编号:闽瑞晟漳招【2017】浦字024号。

二、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壹佰捌拾肆万贰仟零叁拾伍元壹角肆分(¥1842035.14元),高于投

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三、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投标

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四、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除招标文件中要求现场递交的资料外,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漳浦县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浦县金浦大道景泰园C幢二楼,浦邑基督教堂旁),并现场办理签到,逾期将不予接受。

五、主持人宣布第一个信封开标会议结束,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场等候第二场开标会议,直至第二个信封开标会议结束,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中途离场的,在接收到招标代理通知的30分钟内须到场,否则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在评标过程中,有关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六、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3天内 ,应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精神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不含税),并支付开评标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并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本工程中标人应按闽价[2003]505号文规定向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交纳招标人及中标人的工程交易服务费。

七、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1人。

八、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涉及的“签章”指“签字或盖章”。

 

 

备注:

 

1、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

 

 

 

 

 

    人:漳浦县大南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期:2017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