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绥安工业区大南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22/9/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浦县绥安工业区大南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监理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所有成员原则上要一次性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备案,并应在收到委托人办理人员备案的通知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完成备案。在备案时,出现拟派人员不能在本项目备案的,监理人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解除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在其它项目备案登记或更换监理人员,以保证招标人能顺利通过备案,如需更换备案人员,应取得招标人同意并根据合同条款 4.1.1 款规定缴纳违约金。”修改为“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所有成员原则上要一次性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备案,并应在收到委托人办理人员备案的通知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完成备案。在备案时,出现拟派人员不能在本项目备案的,监理人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解除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在其它项目备案登记或更换监理人员,以保证招标人能顺利通过备案,如需更换备案人员,应取得招标人同意并根据合同条款 4.1 款规定缴纳违约金。”

    2、招标文件的专用合同条款4.1.5中“监理人每更换一个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按每人每次向委托人和项目公司交纳(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万元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委托人和项目公司交纳 (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万元的违约金。”修改为“监理人每更换一个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按每人每次向委托人交纳(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委托人交纳 (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的违约金。”

             

 

                                人:漳浦县绥安工业区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金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期:202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