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前亭卫生院改扩建项目一期补充通知0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对招标文件有关事项的修改及补充
1、根据闽建筑[2022]5号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包人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二、答疑澄清
1、问:项目技术负责人社保为分公司缴纳是否满足要求?请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请代理明确回复可以还是不可以。谢谢
答:可以。
2、招标文件第29页,22、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其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使用自有建筑起重机械应满足闽建建[2015]5号文规定的要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使用自有建筑起重机械实行备案管理,应当通过“福建省建机一体化企业信息系统”向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未经备案或审查不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作为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自有设备在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中使用。不具备建机一体化企业应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为建筑施工起重吊装专业分包人。 问:不具备建机一体化企业应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为建筑施工起重吊装专业分包人,请问该专业分包人是否为中标后提供。
答:中标后提供。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漳浦金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海西恒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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