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赤湖工业园横六路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答疑与修改补充
一、 答疑
1、问: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3点要求“福建省外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建设监督主管部门出具的总监无在建项目证明” 疑问:为什么要求福建省外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建设监督主管部门出具的总监无在建项目证明?
答:答疑有修改,请重新下载本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2、问:招标文件第三章-综合评估法-3.3.2评分标准"要求总监到场参与答辩",本项目为电子标,该条款因疫情原因,一是减少人员聚集,二为防止人员大量聚集交易中心规定尽量避免人员到开标现场,故建议取消总监答辩。
答:答疑有修改,请重新下载本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3、问:根据闽建【2017】10号文《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办法(试行)》中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工程业绩为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必须能够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而本项目投标人须知中的48.11中的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14点招标的业绩要求却增加了“投标人若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同时还需项目所在地所在地建设监督主管部门确认盖章”针对该规定我单位提出疑议:业绩增加建设监督主管部门盖章的规定,是否必要和可行,建设监督主管部门并无义务为潜在投标人盖章,此规是否是为了增加投标难度,从而达到排斥潜在投标人?
答:答疑有修改,请重新下载本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4、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48.11中的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13点"福建省外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建设监督主管部门出具的总监无在建项目证明",针对该规定我单位提出疑义:1.建设监督主管部门盖章的规定,建设监督主管部门并无义务为潜在投标人盖章,此规定是否疑是为了增加投标难度?2.我公司为福建省外企业,总监有在漳州地区项目备案,故要求福建省外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建设监督主管部门出具的总监无在建项目证明,此要求不合理。
答:答疑有修改,请重新下载本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5、问:招标文件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3人,要求进行修改?
答:答疑有修改,请重新下载本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二、 修改
1、招标文件招标公告2.2工程建设规模(P5):“1、道路总实施长度5.76 km。其中:…………。”修改为:“本项目道路均属于城市主干路,1、道路总实施长度5.76 km。其中:…………。”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有关描述不符的均以本条款为准。
2、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8其他资格要求:(P6):“④本项目要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身份,进入交易中心前,应当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体温检测正常<37.3度)、人员健康登记,若总监理工程师无法到场核验身份的,投标文件将不予以接收”删除。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有关描述不符的均以本条款为准。
3、招标文件招标公告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P7):“以下任一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规定):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银行保函形式;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担保保函形式;投标保证保险形式。”修改为:“以下任一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规定):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银行保函形式;担保保函形式;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有关描述不符的均以本条款为准。
4、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7项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P16):“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3人。”修改为:“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5人。”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有关描述不符的均以本条款为准。
5、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3项7.6.1条款(P17)履约保证金:“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有关描述不符的均以本条款为准。
6、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11条款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P20):“5.2投标人中标后,应按闽价通告[2018]9号规定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交纳中标工程交易服务费。”删除。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有关描述不符的均以本条款为准。
7、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11条款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P22):“13、根据闽建建[2018]37号文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在同一市区域(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不得跨区域备案;本工程要求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漳州行政区域外应无在建项目。……”删除。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有关描述不符的均以本条款为准。
8、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11条款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P22):“14、投标人若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同时还需项目所在地所在地建设监督主管部门确认盖章。”修改为:“投标人若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并满足业绩特征指标值,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业绩不计。”
9、鉴于疫情的传播扩散速度较快,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及行政服务中心对防疫控制的要求,减少人员流动,本项目取消总监答辩,请投标人请重新下载本答疑后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有关描述不符的均以本条款为准。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投标人请重新下载本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负责。
招标人:漳浦县赤湖工业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