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28线K5278+200~K5322+300段灾害防治工程
补遗书0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修改和补充:
1、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1款修改为“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二类甲级或路基路面养护甲级(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填写一类、二类乙级等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及相关规定的需要,添加其它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或进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交通福建”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当同一家企业信息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与“信用交通福建”不一致时,以“信用交通福建”为准。”
备注:①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招标文件均做相应修改,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的或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公布的内容为准。
②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③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及下载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漳浦分中心
日 期:2023年 03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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