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漳东线杜浔镇区段道路改造工程(一期)施工监理 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单位: 一、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中自有人员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统一更改为:自有人员须提供社保局开具的连续三个月(2017年9月份、10月份、11月份)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证明材料扫描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本项目投标控制价将在投标截止日前7天公布。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答疑: 1、问: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提到的质量认证证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是否可以不用提供? 答:需提供质量认证证书。 2、问:投标文件格式中是否可以不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公章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 答:需作出有效公证。 备注: 1.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予以修改,招标文件与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为准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联系人:小郑 联系电话:0596-2966550 招标人:漳浦县杜浔镇人民政府 代理公司:西安凌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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