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深土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对招标文件有关事项的修改及补充
1、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建安工程费在10668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管理(代建)或工程设计或造价咨询或工程监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修改为:“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建安工程费在10668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管理(代建)或工程设计或造价咨询或工程监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 提供项目管理(代建)、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的业绩规定。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或协议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造价咨询业绩需提供合同(或协议书),时间以合同(或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工程监理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合同或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2)若业绩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业绩指标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其业绩无效。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对同一指标特征描述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招标文件中涉及跟澄清说明相关条款,按澄清说明执行。
2、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1;“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建安工程费在10668元及以上项目管理(代建)或工程设计或造价咨询或工程监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修改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1;“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建安工程费在10668万元及以上项目管理(代建)或工程设计或造价咨询或工程监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提供项目管理(代建)、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的业绩规定。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或协议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造价咨询业绩需提供合同(或协议书),时间以合同(或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工程监理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合同或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2)若业绩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业绩指标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其业绩无效。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对同一指标特征描述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招标文件中涉及跟澄清说明相关条款,按澄清说明执行。
3、原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4月26日17:00:00前”修改为:“2023年5月11日17:00:00前”。
4、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3年4月27日11时30分00秒”修改为:“2023年5月12日09时30分00秒”。
注:①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浦县深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维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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