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港城大道二期工程霞美至杜浔段工程施工
补遗书01号
一、投标人问答:
1、招标文件附录4要求,投标项目经理和总工均需须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B证,我公司在2016年进行了重组更名,交通运输部已将一级及以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考核管理下放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但具体的实施细则尚未发布,故我公司交安B证注册公司均为更名前的公司名称,请问我公司此类人员是否满足本项目资格审查要求?
答:可以,投标时必须将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的变更材料上传。
2、 以母公司名义投标,请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其他人员是否可用下属子公司人员?
答:不行。
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
1、投标保证金如为保函,其保函提交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1月5日8时30分前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投标函附录中16.1的“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变化不予调整。”修改为“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 16.1.1 项约定的原则处理;每月按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一次调整。”
3、工程量清单已修改并重新上传,请各投标自行上网下载。
三、其余未更改部分均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上网下载,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浦县路港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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