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溪流域绥安段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万安溪黄仓段、割后溪绥安段)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2/1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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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溪流域绥安段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万安溪黄仓段、割后溪绥安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溪流域绥安段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万安溪黄仓段、割后溪绥安段)(项目名称)已由漳浦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浦水许可[2022]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浦县绥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投入及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漳浦县绥安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鹿溪流域绥安段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万安溪黄仓段、割后溪绥安段)(标段名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鹿溪流域绥安段(万安溪黄仓段、割后溪绥安段)

2.2 工程规模:通过生态护岸、生态清淤、生态修复、水景观提升及控源截污等措施清理河道淤积、清除护岸安全隐患、提升河流水质、改善流域水环境生态护岸、生态清淤、生态修复、水景观提升及控源截污等措施清理河道淤积、清除护岸安全隐患、提升河流水质、改善流域水环境。本项目综合治理流域河道长度17.933km,其中万安溪黄仓段7.950km,割后溪绥安段9.983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清淤10.72万m³、生态护岸889m、巡河道路2.506km、改造拦河坝1座、景观节点4处、投放人工水草(生态基)43919m²、潜水推流曝气机16台、浮动湿地1200 m²、3个村的污水处理及收集以及生态补水1处等;河道防洪标准采用10一遇洪水标准设计,工程等别为V等,永久性建筑物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鹿溪流域绥安段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万安溪黄仓段、割后溪绥安段)预算价为97659302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鹿溪流域绥安段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万安溪黄仓段、割后溪绥安段)(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答疑澄清时公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或以上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24个月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同时具备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具有工程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含)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水环境整治或安全生态水系或水系连通或河道整治或防洪工程类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牵头方,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①保证证提交形式: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险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②保证金提交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10:00前;③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小写:¥800000元)元。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值);K值取值区间为:8.00%(含)-12%(含)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4日 23:002022年11月27日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28日 12: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

漳浦县绥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新宪街6

   址:

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3单元1612

   编:

363200

   编:

363005

人:

林先生

人:

占工

   话:

0596-3107295

   话:

0596-2112185

   真:

/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ymgl0596@163.com

   址:

/

   址:

/

交易平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0596-2032597

监督单位:

漳浦县水利局、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

0596-32217963221035

                                                            2022114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pdf
[E3506230601800216003001]鹿溪流域绥安段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