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绥安镇绥东社区老人活动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绥安镇绥东社区老人活动中心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8]E04032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绥安镇绥东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绥安镇绥东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绥安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老人活动中心一幢(含主体工程、基坑支护工程等);总用地面积2090.5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5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45平方米。以及配套大门围墙、绿化等基础设施。主要建筑物面积:4145平方米等;最大跨度8.7米;预算审核价16439343.41元(其中:主体工程预算审核价14826465.48元,含暂列金700000元;基坑支护工程预算审核价1612877.93元,含暂列金75000元);具体范围以施工图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老人活动中心一幢(含主体工程、基坑支护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建筑面积4145平方米,建筑高度25.5米;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及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建筑面积4145平方米,建筑高度25.5米;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建筑工程规模标准中,建筑物高度15~100米,单跨跨度<15米,单体建筑面积3000 m2~30000 m2,属于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中小型规模,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439343.41元(含暂列金775000元;其中主体工程:700000元,基坑支护工程:75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应符合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若为省外入闽施工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承诺(格式自拟)。(4)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5)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6)根据建办室(2019)50文、闽建筑〔2019〕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壹级、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壹级、贰级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11日 09:00:00至2022年5月31日 23:59:59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的取值区间为6 %~ 10%(含6 %,不含10%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5月31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2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6月1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安镇绥东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龙湖大道东148号,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
电话:13860459877,传真:/
联系人:小王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黄仓村375号,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295118824@qq.com
电话:18020683509,传真:/
联系人: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86号、漳浦县人民政府大楼4楼
联系电话:0596-3106633、0596-322103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浦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拍挂大厅(新漳浦县新汽车中心站隔壁,门牌:黄仓村457号,即长德商贸城南侧,文昌东路和旗山北路连接处)
联系电话:0596-3208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