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前亭镇镇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前亭镇镇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22】16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浦县前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投入,招标人为漳浦县前亭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前亭镇大社村、圩仔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改造排水沟长843米、铺设DN600-DN1000混凝土管长952米,砌筑检查井15座,建设埋地式污水池2座;项目概算总投资58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86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管道直径为DN600-DN100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直径 1.5 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管道直径为DN600-DN1000),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管径<1.5米”的排水管道工程属于中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843240元(含暂列金37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①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期限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②投标人应符合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若为省外入闽施工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③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④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⑤根据建办室(2019)50文、闽建筑〔2019〕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壹级、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壹级、贰级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⑥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⑦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1日 08 时 00 分 00 秒至2023年03月26日18时00分00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03月26日17:00时前(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3月2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前亭镇人民政府
地址:漳浦县前亭镇迎宾路,邮编:363207
电子邮箱: /
电话:15859628688,传真: /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金鹿路金鹿花园西湖别墅492号,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 yd3202898@163.com
电话:0596-3202898,传真:0596-3202898
联系人: 小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86号、绥安镇县府路1号
联系电话:0596-3106633、0596-322103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拍挂大厅(黄仓村457号)
联系电话:0596-3208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