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东线漳浦赤湖镇区路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东线漳浦赤湖镇区路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17】9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浦县赤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入及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漳浦县赤湖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漳浦县赤湖镇北桥村、西城村。
2.2 项目的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赤湖一桥桥头,省道S201桩号K789+040处,路线穿越赤湖镇区,途径赤湖山后、东溪,终点位于省道S201线K792+182.335 处,路线里程3.142km,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2-32 米,路面宽7-12米,双向两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本招标项目工程预算造价约为24365592.00元。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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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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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
(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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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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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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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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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省道S201桩号K789+040至原省道S201桩号K792+18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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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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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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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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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2012年12月1日以来至少成功地完成过一个公路二级及以上(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且里程≥3公里的工程,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软件V5.0打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18年01月05日08时30分00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开标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授权委托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时应同时到场验证、签到。
5.5 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投标人所能满足招标条件要求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5.6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01月04日12: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7.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交)
1、采用转账或电汇
投标人须按所投标段数提交投标保证金,每投1个标段应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0万元(注:如限制中标数,可按中标数相应提供保证金,允许中标1个提供1份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01月04日12:00时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汇达并解入招标人指定银行帐号(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招标人指定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漳浦支行
帐号名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4286 6828 8440
2、采用投标银行保函
投标人须提交一份金额30万元的投标银行保函,该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有效。办理投标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投标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指定位置,原件应在开标当天前往项目开标指定地点提交给招标人。
3、年度保证金
根据相关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彩色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指定位置,原件应在开标当天前往项目开标指定地点提交给招标人。
注:投标人在开标时同时提供一份缴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给招标代理单位,包括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或年度保证金证明材料或保函等的证明材料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等媒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赤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市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漳浦县交通运输局、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监督电话:0596-3103525、0596-3221035
日期: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