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城关中心学校工程室外附属工程(重新招标)


【信息时间: 2019/10/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城关中心学校室外附属工程(重新招标)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发改审[2018]45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浦县城关中心学校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漳浦县城关中心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绥安镇新亭路与旗山北路交界处

2.2.工程建设规模:配套门卫及大门、围墙、场地硬化等相关附属设施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配套门卫及大门、围墙、场地硬化等相关附属设施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层数及檐口高度:5.2米。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层数及檐口高度:5.2米。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二级建造师可承担中小型规模的项目:“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建筑物高度<15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916778元(含暂列金180000元),发包价为3546837元(含暂列金180000);

注: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发包价承诺的方式,不得修改,任何有选择的投标报价将不予接受。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应用、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所有投标人须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③依据建市[2017]241号文以及闽建筑〔2018〕38号、闽建筑〔2018〕43号、闽建筑〔2019〕7号、闽建筑〔2019〕10号、闽建筑〔2019〕17号、 闽建筑〔2019〕19号文的要求,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依据闽建【2016】5号文项目负责人被纳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承接新的任务;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及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开标及现场解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10  18  12  00  00 秒至2019 10  22 18 00  00 秒通过 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10291700前 (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银行休息日及银行之间汇款所需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按上述要求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柒万元整(小写:70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在开标时同时提供一份缴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给招标代理单位,包括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或年度保证金证明材料或保函的证明材料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 10  30  09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城关中心学校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新亭路与旗山北路交界处   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3960050972  传真:    /   

联系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栋2梯1007、1008   邮编: 363000  

电子邮箱:zjhyzz2018@126.com

电话:0596-2187810,传真: /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 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浦县朝阳路、漳浦县人民政府大楼4楼

联系电话:0596-3106633、0596-322103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漳浦县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拍挂大厅(新漳浦县汽车中心站隔壁,门牌:黄仓村457号,即长德商贸城南侧,文昌东路和旗山北路连接处)

联系电话:0596-3208708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E3506230601100013005001]漳浦县城关中心学校工程室外附属工程(重新招标).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