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马铺乡(峰头村~马铺村)道路亮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信息时间: 2020/7/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云霄县马铺乡(峰头村~马铺村)道路亮化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云霄县马铺乡(峰头村~马铺村)道路亮化工程

招标人:云霄县马铺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方先生0596-8788188

招标代理单位: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小曾 0596-2965573

工程建设规模: 安装单臂路灯高6米,120瓦LED灯75套、安装单臂路灯高8米,120瓦LED灯245套、安装中杆灯高14米,250瓦LED2套及电缆敷设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概算总投资341.5万元。工程预算审核价:¥2736071元(其中含暂列金¥130000元);发包价¥2418506.13元(其中含暂列金¥130000元);

工程交易地点: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取12%)

开标时间:2020年 7月24日上午10:30时

中标候选人 : 福建九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人民币贰佰肆拾壹万捌仟伍佰零陆元壹角叁分(¥2418506.13元)(含暂列金:130000元)

项目负责人:陈宝俤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闽2352017201892377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的合格标准。

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1)中达闽(福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你单位提供的拟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品牌厂家表及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均未填写,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商务文件评审标准的5.1.1、5.1.6条款的要求,否决其投标。(2)福建省鑫通通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你单位提供的投标函附录中的缺陷责任期未填写,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商务文件评审标准的5.1.1条款的要求,否决其投标。(3)福建金浦建设有限公司:你单位提供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专业为给排水,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文件评审标准的4.1.9条款的要求,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名单:汤云武、李兵、陈群东、胡国华、陈志红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7日-2020年8月6日,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

监督部门: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0596-8505326、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96-8505385

招标人:云霄县马铺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7日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证明.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