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经济开发区回乡创业园排洪渠建设工程招标人最高控制价公布及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1.云霄经济开发区回乡创业园排洪渠建设工程招标人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伍佰伍拾捌万捌仟壹佰玖拾伍圆伍角柒分(含暂列金贰拾伍万元)〔¥:5588195.57元(含暂列金:250000元)〕 。 2.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1.6现场管理机构内容删除。 3.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7.3.1履约担保的形式修改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对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和担保公司保函等保证形式的,应与现金保证具有同等效力,并且按照闽建筑【2015】29号文件执行)。 4.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附表3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修改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说明: ①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均做同样修改。 ②本招标补充通知发布后,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③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材料。 ④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 5 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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