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客辽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二次) 招标人最高限价及措施费公布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和措施费分别如下: 1、云霄县客辽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二次)的招标人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玖拾柒万贰仟壹佰玖拾肆元整(¥972194元)(含暂列金¥5万元,暂列金不取费、不计税)。 2、本项目管理房部分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价格调节基金为: (1)管理房—土建单位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1 | 文明施工 | 588.26 | 2 | 安全施工 | 549.04 | 3 | 环境保护费 | 31.26 | 4 | 临时设施 | 533.36 | 5 | 价格调节基金 | 116.85 |
(2)管理房—安装单位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1 | 文明施工 | 206.56 | 2 | 安全施工 | 256.33 | 3 | 环境保护费 | 7.7 | 4 | 临时设施 | 248.87 | 5 | 价格调节基金 | 60.19 |
3、投标人应根据企业的自主情况自行报价。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注意:①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公布的最高限价;②管理房部分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价格调节基金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规费、税金应按相关规定计取。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存在违反上述规定情况的,按废标处理。 招标人:云霄县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部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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