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火田(国道324线)至和平乡公路建设工程(K2+971.456-K4+770)及云霄火田至和平乡道路(和田路东段-开漳大道至世坂路段)市政配套工程
补充通知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条件中:“②2011年12月20日(以交工时间或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成功地完成过一座大桥或以上施工(大桥是指:单孔跨径40m≤L0 <100m,多孔跨径总长100m≤L<500m),以上业绩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修改为:“②2011年12月20日(以交工时间或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成功地完成过一座大桥或以上施工(大桥是指:单孔跨径40m≤L0 <100m或多孔跨径总长100m≤L<500m),以上业绩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
2、招标文件P23②市政工程: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安全文明施工费、大型机械设备检测费金额不低于如下表公布的金额: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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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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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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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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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检测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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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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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火田至和平乡道路(和田路东段-开漳大道至世坂路段)市政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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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单位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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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46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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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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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P23暂列金为:4200000.00元,其中:公路工程暂列金:3300000.00元 ;市政工程的暂列金:900000.00元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暂列金统一按招标人公布的分别填报,暂列金不计税不优惠;
4、本工程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云霄县路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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