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漳江西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一期项目(棪树村至割藤埔村段)修改补充通知
1、开标时间修改为:2016年11月18日08时30分;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修改为:2016年11月17日的17:00时前;
3、清单编制说明:三、工程单价
(1)修改为:直接费包括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建筑工程措施费按直接工程费的4.6%计算,安装工程按5.3%。
(2)修改为:间接费:土方开挖10.1%,石方开挖12.1%,土石填筑10.1%,模板10.1%,混凝土浇注11.1%,钢筋制安8.1%,钻孔灌浆11.1%,锚固11.1%,管道铺设及其他9.1%,疏浚工程按直接费的9.1%计算;绿化工程按直接费的8.1%计算;机电、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85%计算。(以上以直接费为基数计算)。
注:1.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修改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2.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修改补充通知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
招标人:云霄县和平乡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16年10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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