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社会福利中心养护楼I配电工程(1250KVA)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7/6/26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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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社会福利中心养护楼
I
配电工程(
1250KVA
)
答疑纪要
招标文件:第
4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
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总工期每延误
一天罚款
3000
元
人民币
修改成:
总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
2000
元
人民币
。
注:
1.
招标文件中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2.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答疑纪要
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
招标人:福建省云霄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