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云霄县东厦镇佳洲新村建设项目(基础工程)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1、删除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第22.1条款“注:2. 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开标会议,以备招标人或监督人员认为必要时进行身份核查。” 即本项目不要求项目经理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注:1.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的书面为准。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云霄县东厦镇佳洲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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