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峰头水源工程(向东渠加固工程C2标)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7/12/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云霄县峰头水源工程(向东渠加固工程C2标)答疑纪要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修改、澄清、说明


1、评标参考价确定方法


   以新系统自动生成的评标参考价确定方法为准。评标标准按新系统执行。


2、工期


 365日历天。


3、招标编号


新系统自动生成的招标编号为E35062206010000014,招标代理公司的招标编号为GZHJZZ[2017]132号,以招标代理公司的招标编号为准。


4、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开始计算,期限为1年(含)。


5、逾期完工违约金


因施工单位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工期在15天(含15天)以内,每延误一天必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当延误超过15天时,从第16天起,每延误工期一天必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当延误工期30天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其余的均以云霄县峰头水源工程(向东渠加固工程C2标)招标文件为准。


二、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更改为2018116日上午8:30,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为201811516:00前。


三、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云霄县向东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