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江辉路威惠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
答疑纪要
1、本工程招标文件第4页,第3.2.条款: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修改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修改不一致的,按此修改内容为准。
2、本工程招标文件第5页,第6.2条款:6.2方式2:年度投标保证金
根据《漳行政[2012]19号》、《漳建易[2012]12号》及《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需按项目交存单项投标保证金80万元。
修改为:6.2方式2:年度投标保证金
根据《漳行政[2012]19号》、《漳建易[2012]12号》及《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注: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修改不一致的,按此修改内容为准。
3、本工程招标文件第13页,第37项,第34.1条款: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保函(仅注册地为漳州市的企业允许采用保函,非漳州市企业不得采用保函)。
修改为:履约担保形式: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
注: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修改不一致的,按此修改内容为准。
注:①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答疑纪要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
招标人: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 10 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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