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和平乡通贝村枇杷生产路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 1. 本项目采用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简易招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招标文件 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按电子交易平台显示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号作为投标人的投标编号,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当众随机抽取1个投标编号,该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 投标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原“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 ; 现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 3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3人;。 3. 投标文件格式中涉及的“签章”指“签字或盖章”,可加盖法定代表人的电子印章,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要求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需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书中要求委托代理人签章的需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可扫描上传。 4. 投标文件中的“银行信贷证明”无需提交。 5. 保险费和安全生产费的计算标准以工程预算审核书的说明为准。 6.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同时携带已经激活的CA及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7. 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开(评)标费用、工程交易服务费等均由中标人支付。 8. 投标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二)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三)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的。” 9. 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投标单位企业相关资料以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录入且通过的信息为准(包括相关原件扫描件),不允许在工具中上传。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料的不齐全的不予增补,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不齐全的资料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10. 在评标过程中,有关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11.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如因系统平台限制而无法录入的,投标人可将需录入材料补充上传在其他材料中。 12.本招标项目合同部分的“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有做重新调整,请各投标单位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补遗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遗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答疑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④友情提醒:请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答疑时上传的招标文件与相关资料。 ⑤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96-3728889 招标人:云霄县和平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市金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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