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24线(火田段、云陵段)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答疑纪要及修改补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问: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是指什么请明确? 答:指符合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要求。 2、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所有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并无业绩要求。问:备注里的“2、项目负责人应附交通运输部……其余人员的业绩证明以设计合同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为准。”是否可以不用提供? 答: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应具有道路或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 年以来完成过1项二级公路及以上(含二级)(单个项目长度≧2.5km)公路沥青路面改造(或改建)设计业绩。(近5年指2013年1月1日以来)”。其余人员的业绩要求请详见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业绩及其他相关要求所需证明材料按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备注要求提供。 3、本次招标项目名称统一为:国道324线(火田段、云陵段)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4、本次招标招标人在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场所)设置开标会场,所有投标人应到场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投标文件。 注: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云霄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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